符合《中国汽车驾照管理方法》规定的身体条件的中国公民、港澳同胞、外籍人士与现役军人,未领有汽车驾照的,均可申请汽车驾照。
1、 第一次申请的年龄
申请小型汽车(C牌)驾照为18至70周岁。
2、 身体条件
(1) 身高:申请小型汽车(C牌)的,高于150厘米;
(2) 视力:两眼视力高于标准视力表0.7或对数视力表4.9(允许矫正);
(3) 辨色力:无赤绿色盲;
(4) 听力: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分辨声源方向;
(5) 身体动力能力:四肢、躯干、颈部运动能力正常。
3、 属下列状况之一的,不可以申请
(1) 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及生理缺点的
A.妨碍驾驶的疾病:器质性心脏病、癫痫发作者或曾有既往病例史、美尼乐氏症、眩晕症、癔病、震颤麻痹和影响手脚活动的脑病等、精神病、痴呆等;
B.生理缺点:运动功能障碍、四肢不全、拇指缺残等;
(2) 被吊销汽车驾照未满两年的;
(3) 在吊扣汽车驾照期间的;
(4) 已持有汽车驾照的(申请增驾的除外)。






